各学院(研究院)以及相关教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4〕1号)”,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单位组织申报工作,可自行组织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或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
2.申请人应在3月6日前将申请书1式2份及离线填写申请书电子版交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在线填写申请书电子版应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提交。各学院必须对本单位所有申请书进行格式审查。
3.各学院应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MiniIRIS)”并选择以“院系版”形式安装,统一录入本单位以离线形式撰写的申请书并在3月7日上午将所有纸质申请书及上报数据包提交至科学技术处。同时须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项目清单,科学技术处不接收任何个人提交申请材料。
4.科学技术处将于3月9日利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进行人员检索查重,该功能将于3月10日上午8:00关闭。请各学院和申请人务必在3月7日前提交申请材料;对此后提交申请书,申请人须确认本人及所有参与人不超项,若因该项目提交造成他人前期提交项目超项,导致基金委不予受理的,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
5.在所有申请书通过处理后,科学技术处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并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必须使用2014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往年版本学校和基金委不予受理。
2.自2014年开始,基金委对自然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了部分调整和规定,具体内容见通告第一条“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规定”。
3.关于申请人资格与限项调整规定
(1)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14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2)2013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14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3)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2014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需要提交人事处出具在站期限相关证明,同时提交学院和博士后本人书面承诺,视情况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校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在站期限必须涵盖申报项目执行期限,否则不予受理。
4.2014年度申请书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2014年申请书除面上项目采用离线形式填写外,其他各类项目均采用在线填写。
(2)申请面上项目的申请人在1月15日后登陆基金委网站下载2014年版申请书,采用离线填写申请书。
(3)申请其他各类项目的申请人需在1月24日前联系科学技术处开通申报账号,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开通账号时需提供姓名、邮箱、职称、学院等基本信息,可通过OA或E-mail发送至王怀英)。
三、基金委相关公告和通知
1.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39904.htm
2.2014年电子申请书(仅适用面上项目)
http://isisn.nsfc.gov.cn/egrantres/miniiris/News.asp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4年申报专题网站
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4sqsl/index.html
4.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4xmzn/index.html
5.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须知
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4sqsl/sqxz.html
6.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限项申请规定
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4sqsl/xxgd.html
7.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
http://www.nsfc.gov.cn/nsfc/cen/2014sqsl/fj/cxxz_2014.pdf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项目管理办法
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220/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或所在学院办公室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怀英,电话:89739013,E-mail:wanghuaiying@cup.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