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2012年底资助期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现将我校2012年度上报结题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结题报告,具体项目清单和填报说明见附件1和附件2。
2.在梳理研究工作同时,各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着手开展经费决算工作。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预算及实际支出情况编制“经费决算表及有关说明”,在2012年12月底财务年度冻结前办理完成经费决算表盖章手续(盖章手续流程见附件3)。
3.负责人应在2013年1月21日前完成结题报告填报并通过系统提交学校审核;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PDF版本结题报告并打印,提交所在学院办公室(1式2份、含附件材料、白色封皮、胶订),由各学院办公室在2013年1月23日前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处。
4.科学技术处将整理汇总全校结题报告,完成学校国家自然基金经费整体决算工作,并在2013年1月25日前将全部结题材料上报基金委。
二、注意事项
1.基金委已通过电子邮件将用户名和密码发送至各负责人预留邮箱;若没收到,可联系科学技术处重新发送激活邮件。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内容应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3.根据《通告》要求,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4.根据《通告》要求,科学技术处必须提交经依托单位各部门签章的《项目资助经费决算汇总表》,汇总所有结题项目经费决算表;如由于个别项目延误将导致学校无法整体提交经费决算汇总表,学校将对该项目做“逾期待结题”处理,限制负责人和课题组人员申报项目。
5.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要求,基金委将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或所在学院办公室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怀英、康绍菲,电话:89739013。
科学技术处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