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及有关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批准通知”,2012年度获得资助项目需要上报计划任务书。现就我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程序
1.请负责人登录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或下载计划书填报。基金委已通过邮件把登陆信息发送至申请人邮箱;若没收到,可联系科学技术处重发。
2.请负责人
3.科学技术处审核汇总整理后将于
二、注意事项
1.对于计划书编制和上报时间有特殊要求的,请按照基金委邮件通知规定办理。
2.经费预算表编制时,请务必阅读《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经费预算表>注意事项》,按规定要求编制预算。学校对自然基金不提取管理费,管理费应该为0,相关预算可调剂至除劳务费以外其他科目。
2.不明事宜,可与院系办公室和科学技术处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怀英、康绍菲,电话:9013。
科学技术处
201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