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8月17日发布的“关于公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现将我校批准项目公布如下(见附件2),请项目负责人开始准备计划任务书,具体要求见即将下发的正式通知。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不予资助通知及专家评审意见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如对不予资助决定不服,可在9月7日前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有关复审申请、受理及审查工作程序和要求可见基金委网站“特别关注”栏目或见本通知附件1。
联系人:王怀英 康绍菲 电话:89739013
科学技术处
201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