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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作者:王怀英  发布日期:2011-12-05 

各学院(研究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要求和规定,所有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需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并按照时限要求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现就我校2011年年度提交进展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程序要求

1、请各负责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下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空白格式并根据“报告正文撰写提纲”要求填报材料。基金委已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用户名和密码发送至各负责人;若未收到,可联系科学技术处重新发送邮件。

2、负责人需要1223日前将年度进展报告初稿提交至所在学院进行格式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负责人准备正式上报材料12份交至院办,同时将电子版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需严格一致。

3、各学院负责整理汇总本单位年度进展报告并1226日前统一提交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一科。

4、科学技术处将对年度进展报告进行再次审核确认;确认完成后,科学技术处将1228日前将电子版通过信息系统上传提交至基金委并将纸质材料报送基金委。

二、注意事项

1、超过时间要求报送的或不报材料的或不发送电子文档的,基金委将根据情况缓拨或停拨2012年度经费,请各位负责人按照本通知及时提交年度报告。

2、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年度汇报材料中的“报告正文撰写提纲”填写材料,共六个部分的内容,请如实填写,如本部分无内容,应当把标题写好后,内容部分写“无”,不得空缺。

3、当年经费使用情况请按照本人基金专项经费卡中的实际支出填写,不得随意编写支出数据; 

4、第六部分“附件”中列出的已发表和已有录用通知的论文目录,必须是2011年度的,以往的不再填写;发表的文章必须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批准号)”字样,否则不计入相关成果统计范围,文章及其他成果复印件请按照要求一并随同纸质报告上报。

5、研究工作进展可适当简化,尽量控制在10页纸以内。

如有不明事宜,请和科学技术处或所在学院办公室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怀英,电话:89733253

 

科学技术处  

20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