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科金计函[2011]38号通知,我校上报的2010年度27项应结题项目全部准予结题,清单见附件。
根据我校相应的项目管理办法,已结题项目要将项目所有材料归档,现将归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材料:
1、纸质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批准通知书、计划书、两次年度进展报告(小额资助项目无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核准结题通知。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均在科研与设备处备案,归档时直接来取即可。
2、电子版:项目批准通知书、核准结题通知书的扫描件已经发送到项目负责人邮箱中,请保存以备日后报奖、发表论文或其他用途使用。
二、归档程序:
1、登录科研与设备处网站,填写《成果登记表》,上传并打印一式两份,负责人亲笔签字。
2、携《成果登记表》到科研与设备处项目管理一科取有关材料并初步审核登记表。
3、携以上所有材料到学校档案室归档。
4、携档案室发放的《归档证明》及结题通知复印件到项目管理二科登记备案,程序完成。
三、《成果登记表》填写有关要求:
1、项目类型、项目来源、甲方单位、验收单位均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成果评价方式:结题。
3、成果水平:结题;结题时间:
4、我校参加人员:正式的科研人员必须以申请书为准,不得变更。学生可根据结题报告中的实际参加人修改。如忘记,可先来项目管理一科取回材料确认后填写。
5、其他内容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填写。
请各位负责人在收到通知后一周内完成归档程序,谢谢您的支持!
不明事宜,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王力清 电话:3886
科研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