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
根据基金委《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组织申报2011年度基金项目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学院组织申请,
2、讨论评议后,各院系办进行申请书的格式审查,合格后申请人于
3、各院系办下载院系版申报系统,统一录入本单位申请书电子版,于
4、在对所有申请书及电子版进行审核与确认后,项目管理一科统一将申请书上传至基金委,由基金委管理主系统将对每个申请书进行处理和数据转换,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如果有申请书处理不通过,必须纠正后重新提交。
5、在所有申请书都通过处理后,科研与设备处打印申报清单和申报公文,同时提交纸质材料,经基金委一一确认合格后,申请程序完毕。
6、由于2011年度申请变化较大,请申请人认真阅读通知后注意事项及相关附件。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书撰写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前一定要仔细阅读《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指南》为准。纸质《指南》可到院系办公室、项目管理一科查阅。电子版《指南》可登录基金委网站查阅。
(2)请务必使用2011年新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按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并保留撰写提纲不要删除。
(3)部分类型项目资助政策发生了重大调整,如女性申请人申报青年基金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周岁(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面上项目、重点项目等类型项目的资助强度、资助期限进行了调整等,请申请人根据《指南》中相关学科2010年度平均资助强度确定申请经费。
2、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须从学校科技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填写申请书。
3、申请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登录ISIS系统在线填写中文申请书,离线填写英文申请书,并与合作双方协议书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4、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基金委自2011年起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相似性比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5、请严格遵守限项规定,2011年度限项规定也有新的变化,请认真阅读指南。同时申请人、主要参加者须本人签名,不得代签。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与设备处联系。
联系人:王力清 电话:3886
科研与设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