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组织填报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基本信息及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依托单位须将教育部工程中心年度报告在单位网站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现对报告公示如下:
公示材料:
附件1:复杂油气藏勘探开发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2-2024年度报告;
附件2:气体能源开发与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2-2024年度报告;
附件3:多相分离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2-2024年度报告;
附件4:清洁低碳能源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023-2024年度报告;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9日。
特此公示。
科学技术处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