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教师: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关于推荐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要求,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现正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我单位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各院至多推荐1项,在各学院(研究院)审核盖章后,于2014年10月24日报《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相关链接附件2)初稿交至科技处成果科。如我校有3个以上项目申报,学校择优推荐。
2.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4年10月15日-11月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
3. 在2014年11月4日前提交所有申报纸质材料。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三份),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申报项目可以由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推荐,不占用我校名额,每位委员限推荐1项。程序为:推荐人填写亲笔签名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学部委员推荐表》(见相关链接附件3),交学部办公室,所推荐项目方为有效;学部办公室汇总签署意见后,于10月15日前将此推荐表传真至被推荐人所在高校科技处,再由我校科技处按程序在本校组织申报。
3.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由科技处和申报人共同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4.已推荐的项目在11月5日后产生最新重大成果,可将新的补充材料在2014年度科技委全会召开前(12月5日前)报送;在2014年11月5日后产生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12月5日前报送,以收到为准。
相关链接: 教育部科技委《关于推荐2014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联 系 人:李湘萍
联系电话:89733055
科学技术处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