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学校于2017年9月7日收到中国地质调查局发来的《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地质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请各学院(研究院)高度重视,聚焦引领解决资源环境问题和地球系统科学问题的重大科技成果,认真总结梳理,积极组织推荐。
现将该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与条件
中国地质调查局(简称“地调局”)直属单位形成的所有地质科技成果、非直属单位承担地调局组织实施的地质调查项目形成的地质科技成果。
(一)根据《办法》规定,推荐成果应在2016年12月31日前通过评审、验收或鉴定;
(二)推荐成果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地调局成果登记,取得登记证书;
(三)项目形成的成果应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地质资料汇交,取得地质资料汇交凭证;
(四)参评2016年度地调局地质科技奖的成果或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予受理。
二、推荐方式
各学院(研究院)按照《办法》规定,认真组织并优选符合推荐条件的成果进行初审(含成果依托项目的经济纪律审查),推荐上报。
三、推荐材料
(一).《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科技奖申报书》及相关附件3套(其中1份左上角注明原件归档),申报书及附件应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申报人须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网站“地质科技奖申报系统”( http://ddcggl.cgs.gov.cn/(点击跳转),帐号密码联系科技处索取)在线填写《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科技奖申报书》。完成填写后,从申报系统中导出打印申报书及相关附件;
(二).成果其他纸介质材料1套;
(三).附件1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科技奖推荐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三).涉密地质调查成果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成果,其密级由本单位保密委员会确定。推荐单位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填写报送涉密地质调查成果。
四、推荐时间
网络截止时间:2017年9月25日;
按照要求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5个工作日(9月25日—9月29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申报。
纸质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超(科技处 成果管理科)
联系电话:010-89731986
电邮QQ:chaow@139.com,59972168(QQ接受较大电子文件)
报送地址:新主楼A座1216室(成果管理科)
附原通知: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地质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点击跳转)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