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学校于2017年10月25日收到教育部科技司函件《关于组织推荐第十届中华环境奖的通知》(附件1),现下发给您单位,请认真组织推荐,相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中华环境奖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设立,接受环境保护部的业务管理,每两年评选颁发一次,是中国环境保护领域最高的社会性奖励。
中华环境奖设“城镇环境”、“环境管理”、“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教”五类奖。每类奖评选不超过五位获奖者,其中设不超过一个中华环境奖,奖金50万元人民币;其余为中华环境优秀奖,每个奖金10万元人民币。
二、推荐条件
(一)所开展的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所开展的工作符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战略;所开展的工作能够使经济增长与环境改善相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在中国境内开展的项目与活动,或对中国境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具有显著推动或深远影响的工作;申报者应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自然人。
(二)各奖项评选标准详见附件2《中华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
三、推荐名额
中华环境奖对每个推荐单位的推荐名额未做限定。
学校对每个学院(研究院)的推荐名额不做限定。
四、程序要求
(一)学院推荐阶段:学院(研究院)组织本院教师个人自愿报名,然后学院研究或评审确定并上报学校本院推荐的奖励申报项目及申报简要材料。
(二)学校评审阶段: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奖励申报项目材料进行研究或评审,择优确定学校的最终推荐奖励申报项目名单。
(三)材料准备阶段:学校科技处通知奖励申报项目所在学院或项目负责人进行奖励申报项目详细材料准备。
(四)材料上报阶段: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奖励申报项目详细材料,并在截至时间前上报至学校科技处。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截至时间前上报材料。
五、时间要求
(一)学院推荐阶段截至时间为2017年11月2日下午下班前。
(二)学校评审阶段推荐名单公布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下午下班前。
(三)学校科技处于2017年11月7日下午下班前通知所在学院(研究院)及教师进行申报详细材料准备。
(四)成果申报材料提交学校截至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下午下班前,要求详见四材料要求。
(五)学校于2017年11月15日下午下班前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六、材料要求
详见附件3申报须知,纸质材料多装订1份上交学校科技处备案存档,电子材料发送给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新主楼A1216室,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联 系 人:王超
联系电话:(010)89731986
电子信箱:chaow@139.com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