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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果管理科  作者:王超  发布日期:2017-11-16 

各学院(研究院):

学校于20171110-16日分别收到科技部、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石化联合会关于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4),现一并下发给您单位。请务必认真组织推荐,相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为奖励在科技进步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国务院设立了五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每年评选颁发一次。

二、提名条件

(一)走教育部、北京市和联合会提名渠道:

近五年(2013年(含)以后)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一等奖的项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的项目、石化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和一等奖的项目。各渠道提名详细标准和要求,详见附件2-4。名单详见附件5,仅供参考。

(二)走专家提名或其它单位提名渠道:

项目完成人自行联系好后,到学校科技处登记备案。

(三)提名限制条件详见附件6《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

三、时间要求

截至时间为20171123下午下班前

四、材料要求

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详细要求,详见附件2-4中的具体要求。纸质材料多装订1份上交学校科技处备案存档,电子材料OA发送给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五、联系方式

    址:新主楼A1216室,科技处成果管理科

联 系 人:王超

联系电话:(01089731986

电子信箱:chaow@139.com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