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学校于2018年5月15日收到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发来的《关于申报2018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通知》(附件1),现下发给您单位,请认真组织推荐,相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介绍
经科技部登记核准,2011年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设立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旨在奖励在海洋工程科学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应用、重大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对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给予高度肯定,2014年开始赋予我会国家科学技术奖直接提名资格。
二、申报条件
2018年度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按照《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并注意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前三个应为协会会员单位。
2、申报的项目完成时间应为2017年6月30日之前,涉及的科技成果须用于实践1年以上,且符合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的奖励范围并附有齐全的申报材料。
3、申报的科技成果不存在成果权属、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
4、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科技成果,不得申报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
5、项目涉及不同完成单位时,须提供合作关系说明,包括项目合作经历、时间、方式、产出及佐证材料,并由第一完成人签字,作为附件提交。
6、每项科技成果只能通过一个申报单位申报,不得拆分后由多个完成单位各自申报或重复申报。已获奖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无重大创新,不得再重复申报。
7、项目所属专业属性、学科代码,请填写至三级学科,学科代码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3745-2009)。
8、凡列入申报书的国家立项的项目,需以附件形式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的结论页或专家签字页。
9、附件应尽量保持原文件页面大小进行翻印或复印,超过A4幅面的可以缩印到A4幅面。
10、论文、专著的作者,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持有人至少有1人应为申报项目的完成人。
11、寄送的纸质版申报书封面和其他需要加盖公章的位置,必须加盖公章。
12、成果评价证书只需提交评价意见页复印件,不提交查新报告。
三、申报名额
协会对于申报名额无限制。
学校对每个学院(研究院)的申报名额不作限定,择优推荐。
四、程序要求
(一)学院推荐阶段:学院(研究院)组织本院教师个人自愿报名,然后学院研究或评审确定并上报学校本院推荐的奖励申报项目及申报简要材料(详见附件3奖励申报项目推荐信息表)。如无推荐项目,请秘书老师在OA协同中给出明确回复。
(二)学校评审阶段:学校对学院推荐的奖励申报项目材料进行研究或评审,择优确定学校的最终推荐奖励申报项目名单。
(三)准备填报阶段:学校科技处通知奖励申报项目所在学院或项目负责人进行奖励申报项目详细材料准备,并进行网上推荐系统填报。
(四)公示上报阶段:项目负责人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好奖励申报项目详细材料,并在截至时间前上报至学校科技处。学校按照推荐推荐通知要求,进行校内公示。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截至时间前上报材料。
五、时间要求
(一)学院推荐阶段截至时间为2018年5月23日周四(含)下午下班前。
(二)学校评审阶段推荐名单公布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学校科技处于2018年5月28日周一下午下班前通知所在学院(研究院)及教师进行申报详细材料准备及网络推荐系统填报。奖励推荐系统电子材料填报,项目负责人提交截至时间为2018年6月27日8:00前。
(四)纸质材料校内上报截至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17:00前。学校于2018年6月2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六、材料要求
材料分为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多装订1份上交学校科技处备案存档,电子材料OA发送给学校科技处联系人。
推荐纸质材料报送份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申报书格式模版详见附件2。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3。
奖励申报系统网络填报:
申报负责人在“海洋工程科学技术奖申报与评审系统”注册(系统已于2018年5月1日开通,网址:http://202.108.199.37/ReView/Default.aspx?SulLoginType=1),填写申报电子材料。
关于申报书内容格式与转换pdf说明:
内容要求:页边距左右各3.2cm,上下各2.8cm。正文文字使用宋体,不小于四号,行距不小于18磅,标题和图标文字格式自行设置(建议以黑体、仿宋、楷体为主)。请勿插入页码,页码将由系统自动生成。
转换pdf说明:系统支持上传.pdf格式文件,请将.doc或.docx文件转换成.pdf文件后上传。请用Microsoft Word 2010(或以上版本),将Word文件“另存为”pdf格式即可。
“推荐单位意见”的填写:
为了能够更准确的评价申报成果,本栏由申请人负责填写初步意见。内容主要包括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不得有虚假、夸张评价。
七、联系方式
地 址:主楼A1216室,科学技术处
联 系 人:王超
联系电话:(010)89731986
电子信箱:chaow@139.com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