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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能源局2011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来源:科学技术处  发布日期:2012-02-21 

各有关学院,教师:

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是国家能源局于2009年设立的科技奖项,该奖项奖励对能源科学技术领域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开展2011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希望各单位组织力量,积极申报。

一、申报范围及材料

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按专业划分为煤炭与煤层气、电力、石油天然气、核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装备六个专业组。我校申报的一般对口评审专业组为石油天然气专业组,包括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加工利用和储运输送技术与工程,煤化工技术与工程。如有“石油天然气装备技术与制造”方面的成果可以选择能源装备专业组申报。

申报材料需下载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数据采集程序及附件,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推荐书数据文件(光盘),同时提交书面推荐书6套(2套原件)。

二、推荐时间

推荐时间自201214日至315,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湘萍   姚彤

联系电话:3055   Email:lixp@cup.edu.cn

 2011年度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推荐书及填写说明、推荐系统及操作说明、国家能源科技进步奖励管理办法参见附件

附通知链接:http://www.nea.gov.cn/2012-01/19/c_131369104.htm

 

 

 

科学技术处

2012 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