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中心:
为了加速我校教育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调动广大教师和科技人员的科技创新的积极性,鼓励科研人员勇攀科学高峰,我校特设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学术论文奖”。
根据学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办法》(中石大京科〔2010〕3号)的文件精神,科研与设备处决定于4月开展2011年度 “校优秀论文奖”的申请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论文的要求
1.2011年–2008年在国内外正规期刊上公开发表的、具有重要学术价值,达到国内、国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的学术论文。
2.要求我校教师(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且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第一署名单位,或者署名单位为隶属我校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所有申报论文须由院(系、中心)分学术委员会负责对论文的学术价值进行评价和推荐,在《校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由该委员会主任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申报论文由院系统一报送科研与设备处。
2.评审:校优秀学术论文奖由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果全校公示后,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即为授奖论文。
三、名额和奖金
1.每年度奖励“校优秀学术论文”不超过10篇,各二级单位推荐数不超过4篇。
2.每篇获奖论文奖励一万元现金,由第一作者领取和分配。
四、推荐材料及截止时间
1.申报论文填写附件中《校级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并提供所发表论文复印件、源期刊封面及目录、被收录、引证的检索报告,以及其他能证明论文学术价值的材料。
装订成一本,一式四份。
2.院(系、中心)统一上报时附带申报论文汇总表一份(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院领导签字。
3.推荐论文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由院系于2011年4月30日前报送至科研与设备处成果科。
联系 人: 李湘萍 姚 彤
联系电话: 3055 Email:lixp@cup.edu.cn
科研与设备处
201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