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研奖励-其他

关于申报201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李湘萍  发布日期:2013-09-23 
 
各有关单位,教师:
为及时宣传中国高等学校的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等学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实力,推动高等学校科技进步,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自1998年起开展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的评选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对提升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增强高等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赢得了较高的声誉。
201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现象有重要发现;研究自然规律,创立了新理论、新学说;发明了新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手段。
  B类:攻克或解决了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理论方法和技术原理上居国际领先或先进,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创新性的技术、工艺、设计、产品等。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证书或成果鉴定证书等)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212月至201312月之间。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我单位推荐的项目不超过3个。各院至多推荐1项,在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并签字盖章后,于2013109日报《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科技委通知附件2)初稿交至科技处成果科。如我校有3个以上项目申报,学校择优推荐。
2.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31015日-115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
3. 2013114日前提交申报纸质材料。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三份),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检索和引用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申报表》和附件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40个页面。
   2.申报项目可以由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推荐,不占用我校名额,每位委员限推荐1项。程序为:推荐人填写亲笔签名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学部委员推荐表》(见科技委通知附件3,交学部办公室,所推荐项目方位有效;学部办公室汇总后签署意见后,于1015日前将此推荐表传真至被推荐人所在高校科技处,再由高校科技处按程序在高校组织申报。
32013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电子文档由科技处和申报人共同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4.已推荐的项目在114日后产生最新重大成果,可将新的补充材料在2013年度科技委全会召开前(125日前)报送;在2013113日后产生的最新重大成果可在125日前报送,以收到为准。
   联系 人:李湘萍
  联系电话:89733055
E-maillixp@cup.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