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协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我校现开展第十二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及“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学风正派。
2.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基础科学或生命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或提出重要创新思想。
3.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工程技术领域或涉密领域不包含在评选范围内。
二、申报人数
我校推荐候选人1人。
三、推荐程序及注意事项
1.满足要求的女科研人员可自荐,联系科学技术处。
2.候选人填写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nnkxjj.cast.org.cn),于8月17日前提交电子和书面申报材料。
4.书面材料见附件要求。
联系人:李湘萍
联系方式:详见学校协同管理平台
邮箱:lixp@cup.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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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