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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十五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7 
各学院、研究院:
第十五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就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面向全国地质工作者,凡长期从事地质工作,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学风正派,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可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包括野外奖、科研奖、教师奖和荣誉奖。
二、学校推荐程序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提名、部门审核推荐等环节进行申报推荐。我校推荐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坚持自愿原则。申请者按照相关要求填写申请书(见相关链接)。
2.所在学院(研究院)提名。学科符合要求的学院(研究院)限推荐1名。
3. 学校推荐。学校仅有1个推荐名额,将根据申请情况择优推荐。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相关申请附件材料2份,请于20175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科学与技术处,同时电子版通过学校OA系统发至联系人。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湘萍
联系电话:89733055
相关链接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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