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于2017年9月27日收到教人司【2017】360号文《关于推荐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现下发各学院(研究院),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候选条件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教育部直属高校每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其中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不超过1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推荐。
学校要求每个学院(研究院)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
三、时间要求
(一)各学院(研究院)内部组织遴选推荐,于2017年9月28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人选及推荐表(附件2)提交学校科技处。
(二)如超过2名,学校择优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三)学校科技处于2017年9月29日周五下班前通知所在学院(研究院)及教师进行推荐材料电子版网络申报,网络填报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前。
(四)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刻录光盘,于2017年10月10日下午下班前一并提交至学校科技处。
(五)学校于2017年10月11日将纸质材料和电子光盘统一报送至教育部人事司。
四、材料要求
(一)推荐情况报告1份(学校负责),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推荐情况报告电子版请发邮箱(pjjlc@cast.org.cn)。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21份(个人负责),其中原件3份,复印件18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三)有关附件材料1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四)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1份(个人负责)。
(五)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刻录成电子光盘1份。
六、联系方式
地 址:新主楼A1216室,科技处成果科
联 系 人:王超
联系电话:(010)89731986
电子信箱:chaow@139.com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