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为做好第十三次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组织申报工作,根据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秘书处李基字〔2013〕1号文件精神及教育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面向全国地质工作者。已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人员,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委员不能申报。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委员也不能作为推荐专家。
二、申报推荐程序
1.申请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坚持自愿原则,我校教师可向科技处提交申请。申请者按照《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申请书》(可在网站www.lsgf.ac.cn或www.cags.ac.cn中下载)要求填写申请书。我校择优推荐1名地质科技工作者至教育部。
2.我校被推荐者完善推荐材料。
3.由教育部择优遴选推荐至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
三、申报时间
1.3月21日我校申报者将申报书2份交至科技处,科技处成果汇总呈交领导。
2.3月26日通知我校推荐人。
3.被推荐人请将申报书一式五份,相关申请附件材料一份,以及光盘一张(包括申请书word文档、获奖证书扫描件等),于4月12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科。
4.4月15日所有材料递交教育部,逾期教育部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湘萍
联系电话:3055
科技处
201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