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我校于2017年8月10日收到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评选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现根据通知要求,开展我校2016年度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属于部委级奖励,是能源局为表彰对我国能源重大问题研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能源领域及社会开展软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各级能源管理部门提高能源科学管理和决策水平提供支持,而设立的奖励。
申报成果须为2016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能源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等方面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二)能源战略、规划、政策、标准,以及能源监管、立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三)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领域的重大问题研究成果;
(四)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五)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六)能源安全、能源预测预警系统、能源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七)其他相关能源问题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度,原则上每个单位限申报1项成果,个别研究能力强的单位可放宽至2项,但应为不用同领域或专业的成果。(国家能源局委托课题,可不占本单位指标)。
各申报项目组向所在学院(研究院)申报,由学院(研究院)择优推荐1个项目报送科学技术处,由学校研究确定最终申报推荐项目。
(一)8月15日前学院(研究院)报送推荐项目名单;
(二)8月18日前学校研究确定我校推荐成果;
(三)9月6前项目组提交正式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2016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书11份及电子版(申报书格式见附件);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1份及电子版;
(三)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11份及电子版;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材料的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1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2套资料申报书须加盖红章,其余9套可以是复印件)。
联 系 人:王超
联系电话:89731986,13811269143,chaow@139.com
通知链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评选2016年度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