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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一期拨款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左博文  发布日期:2016-03-07 
 
各学院、研究院
    为保证我校今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要求,科技处现发布本年度一期拨款通知,具体如下:
   1.本年度拨款分为两期,本次一期拨款经费要求于620前全部执行完毕(结余经费不超过0.1万元),不达标项目本年度二期拨款停拨。
   2.结合我校今年的总体预算和上一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科技处编制一期拨款计划,详见附件拨款清单。
   3.具体拨款计算方式如下:
一期实拨额=当年应拨额×50%–上年结余,其中“当年应拨额”计算分以下三种情况:
·当年应拨额=项目经费总额×40%(条件为3年内计划完成)
·当年应拨额=剩余未拨经费×50%(条件为2年内计划完成)
·当年应拨额=全部剩余未拨经费(条件为1年内计划完成)
计算以万元为单位,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四舍五入。
   4.请各学院通知项目负责人核对拨款清单,对信息有误或实际所需经费有增减要求的项目,由学院统计项目信息、金额及调整原因。上年结余经费较多的项目,除单笔支出大于结余外,原则上不予调增。
   5.统计反馈结果以学院为单位,通过OA发至科技处左博文,截止时间为3817,逾期不反馈则视为对拨款金额无异议,科技处将按计划拨款。
 
附件:拨款清单(分学院单独发放,详见OA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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