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科研实验岗教师:
为了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人员队伍的建设,促进科研实验室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实验人员管理办法》(中石大京校[2010]13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科研实验人员开展2016年度工作考核,并将此次考核的结果作为实验室科研实验岗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初步定于2017年2月28日,具体时间开学后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科研实验岗教师(名单详见附件2);
编制外实验室聘用人员(仅限工资从实验室事业经费卡列支人员)。
三、考核要求:
1、在编科研实验岗教师,须提交2016年度工作述职文字材料一份至科学技术处,并准备PPT进行现场汇报,每人8分钟。述职材料内容提纲详见附件1。
2、编制外实验室聘用人员,须向所在实验室主任提交2016年度工作述职相关材料。实验室内部考核完成后,由实验室主任向科学技术处提交本室编制外实验室聘用人员的考核结论材料。考核结论分为:优、良、中、差四档,其中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30%,其它档次比例不做硬性要求。
四、绩效发放
实验室科研实验岗教师的绩效工资,可从本实验室事业经费卡列支,须在科研基地和科研实验岗教师2016年度工作考核完成后方可申请。实验室年度绩效发放方案,须报科技处和财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按照《分析测试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科【2016】1号文)和《自筹经费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人【2016】29号文)的相关规定,实验室科研实验岗教师年度绩效工资总额不得超过本室当年分析测试服务收入总额的5%,个人绩效工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当年工资收入总额的20%。
特此通知。
附件1:科研实验人员述职材料提纲
附件2:我校在编科研实验岗名单一览表
科 技 处
人 事 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1:
科研实验人员述职材料提纲
一、2016年个人承担工作及完成情况
l 实验室日常管理(含实验室规章制度制定与执行、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实验室宣传、实验室接待参观等);
l 实验室设备管理(大型仪器设备机时及开放共享、分析测试工作量、设备维护、台帐及实验记录等);
l 实验室建设(平台建设情况(含设备及实验室改造)、实验室申报、验收及评估、实验室工作计划与总结(年报)、实验室统计数据填写等);
l 科学研究(实验装置自主研制与功能开发、承担课题及经费等);
l 本科及研究生教学情况;
l 论文奖励(发表论文及获得奖励情况);
l 其它方面
二、个人工作对学院及所在重点实验室工作的贡献
三、个人存在的问题、2017年工作计划及对学校科研实验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附件2:
在编科研实验人员一览表
序号 |
学院 |
姓名 |
1 |
地科 |
朱 雷 |
2 |
地科 |
王洪玉 |
3 |
地科 |
师生宝 |
4 |
石工 |
房 军 |
5 |
石工 |
高旺来 |
6 |
石工 |
赵海峰 |
7 |
石工 |
史怀忠 |
8 |
石工 |
周劲辉 |
9 |
化工 |
梁咏梅 |
10 |
化工 |
鄂承林 |
11 |
化工 |
杨兰英 |
12 |
化工 |
石 冈 |
13 |
化工 |
曾鹏晖 |
14 |
化工 |
刘旭霞 |
15 |
化工 |
曹丽媛 |
16 |
化工 |
董智勇 |
17 |
机械 |
温 东 |
18 |
机械 |
吴海浩 |
19 |
信息 |
胡亮尘 |
20 |
理学 |
焦淑静 |
21 |
理学 |
杨 峰 |
22 |
理学 |
于浩波 |
23 |
理学 |
姜大强 |
24 |
采收率 |
纪淑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