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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假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及值班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为保证暑期实验室安全运行,根据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要求,现对2017年度暑假安全工作及值班情况安排如下:
1、安全责任落实及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各学院(研究院)和实验室应指定安全第一责任人,放假前对本实验室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和环节组织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分管部门,把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假期各学院、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也应加强定期巡视,对重点部位、贵重仪器物品要重点防范。
各实验室须认真做好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及时报告保卫处、科学技术处或教务处。
2、假期危险物品管理
各实验室应切实加强对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易制毒化学品)、高压容器、射线装置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及处置。
3、假期实验室运行、封门管理
假期无实验工作的实验室,应做封门处理,封门前务必对所管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火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锁好门窗等。
假期仍需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主任需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因实验工作需要,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实验室,设备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科学技术处 
201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