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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寒假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假期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和实验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6129号)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开展校园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保卫处、科技处和教务处联合将分别对学校的科研和教学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同时结合寒假在即,对各实验室假期安全提出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执行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专项检查

保卫处、科学技术处定于20161229(周四)检查科研实验室;保卫处和教务处定于20161229(周四)检查教学实验室

本次安全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储存及使用台账管理、水电气的使用情况、消防安全、仪器设备使用安全、个人防护、实验室环境与管理等多方面。请各实验室开门接受检查,备好检查所需实验室设备台账、危险化学品台账等纸质材料备查,对于检查中暴露的问题,相关学院请务必按照整改通知单上要求认真整改,以确保实验室假期安全。详细检查日程安排见附件12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1、假期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各学院(研究院)和实验室应指定安全第一责任人,放假前对本实验室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和环节组织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分管部门,把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假期各学院、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也应加强定期巡视,对重点部位、贵重仪器物品要重点防范。

各实验室须认真做好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及时报告保卫处、科学技术处或教务处。

2、假期值班安排

各实验室要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安排好寒假期间安全值班表各单位科研和教学秘书分别汇总科研实验室和教学实验室值班表,并于16日上午1100之前将其分别上报给科学技术处科研实验室管理科和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科,同时请在放假前把值班表贴在各自门上,以便遇有突发事件互相及时联系。值班表模板见附件3所示。

3、假期危险物品管理

各实验室应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易制爆化学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易制毒化学品)、高压容器、射线装置、高速运转设备、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及处置。

4、假期实验室运行及封门管理

假期无实验工作的实验室,应做封门处理,封门前务必对所管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火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锁好门窗等。

假期仍需使用的实验室,主任要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因实验工作需要,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实验室,设备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附件12017年寒假前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日程安排

附件22017年寒假前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日程安排

附件3:实验室值班表模板

 

有事请联系

    处 刘洪洋 89733414

科学技术处 毛  89733412

    处 任洁梅 89734144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1

2017年寒假前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日程安排

 

序号

日期

时间

学院

检查人

1

20161229

周四上午

800

地球科学学院

科技处

保卫处

相关学院科研管理人员

2

820

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3

840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工程西楼)

4

900

石油工程学院(工程东楼、西楼)

5

930

提高采收率研究院

6

950

化学工程学院

新能源研究院

7

1030

非常规天然气研究院

8

1040

理学院

 

 

 

附件2

 

2017年寒假前教学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日程安排

 

序号

日期

时间

学院

检查人

1

20161229

周四上午

830

地球科学学院

教务处

保卫处

相关学院教学管理人员

相关学院实验中心

2

850

石油工程学院

3

910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4

930

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5

950

理学院

6

1010

化学工程学院

7

1030

工商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