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和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教技发中心函[2015]149号《关于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学校2015年12月25日下发的《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的工作时间安排,学校将在2016年1月中旬针对学院自查整改情况开展学校专项复查。同时2016年寒假在即,也请各相关学院(研究院)务必认真执行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管理学校检查:
科学技术处和保卫处定于2016年1月19日(周二)全天现场检查各学院(研究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情况。
检查流程:①院办查看院系层面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的执行等检查项目打分→②实地查看实验室环境与管理、通风水电安全、化学安全、气体管理、废弃物处置、设备安全、劳动防护等检查项目打分。详细检查日程安排见附件1。请各实验室开门接受检查。
具体检查打分情况及需整改的问题结果,将在学校OA上公示,2016年春季开学后学校还将再次安排专项复查。对于检查后网上公示的问题,相关学院请务必认真整改,努力达到教育部现场检查项目要求,以确保实验室假期安全。
二、安全责任落实:
各学院(研究院)和实验室应指定安全第一责任人,放假前组织一次内部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分管部门,把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假期各学院、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也应加强定期巡视,对重点部位、贵重仪器物品要重点防范。
三、假期值班安排:
各实验室要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安排好寒假期间安全值班。各单位科研秘书请在放假前把值班表贴在各自门上,以便遇有突发事件互相及时联系。
四、事故应急预案:
各学院(研究院)认真做好实验室应急预案。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及时报告科学技术处、保卫处。
五、危险物品管理:
各实验室应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高压容器、射线装置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及处置。
六、实验运行管理:
因实验工作需要,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实验室,设备必须有专人守护,同时关注后勤部门的停电及停水等通知及时断电断水,不得擅离职守。
七、假期封门管理:
假期无实验工作的实验室放假应做封门处理,封门前务必对所管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火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锁好门窗等。
联系人:科学技术处 毛荣(89733412,maorong@cup.edu.cn)
附件1:2016年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学校检查日程安排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保 卫 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2016年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学校检查日程安排
序号 |
日期 |
时间 |
学院 |
检查人 |
1 |
2016年1月19日 周二上午 |
8:10-8:50 |
地球科学学院 |
科技处 保卫处 相关学院科研管理人员 |
2 |
8:50-9:30 |
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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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30-10:10 |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中油大厦南楼、工程西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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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10-11:00 |
石油工程学院(工程东楼、西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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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00-11:30 |
提高采收率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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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6年1月19日 周二下午 |
14:00-16:00 |
化学工程学院 新能源研究院 |
|
7 |
16:30-17:30 |
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