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科研项目备案、归档材料基本要求的通知
来源:项目一科 作者:项目一科 发布日期:2017-11-06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各种巡视、检查、内部控制建设以及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学校近年来持续不断开展“十二五”以来科研项目集中归档清理工作。为了便于科研人员今后做好项目各类文档、资料等原始文件管理,以及科研项目归档工作,科学技术处经全面梳理已有科研项目管理过程形成的规范化材料,总结形成了《科研项目归档材料基本要求》(具体见附件1)。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科研项目归档材料基本要求》是基本材料清单要求,具体科研项目归档时至少包括上述但不限于以上材料,因科研项目执行周期长,情况复杂,要求各异,有许多特殊的过程管理要求,归档中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2、项目正式立项后,申请书、合同书(计划书、协议书)等签约类材料原件需要及时返回科学技术处备案,研究过程中的技术资料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备案。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基本要求,做好项目执行过程中原始文档、记录等材料保存工作。
3、《科研项目归档材料基本要求》是目前的阶段性要求,科学技术处今后将按照上级部门及具体项目管理要求,持续不断完善和补充,修改后的版本将在科研管理系统中更新,以供科研人员查看下载。
4、项目材料不明事宜,请与清单中具体负责的管理人员联系:
王怀英:5062
林青国:9013
郭 慧:2131
李湘萍:5032
王 祎:3253
左博文:3412
归档审核办理人员:
纵向项目:李杰,3253;
横向项目:杨勤,5362。
附件1、科研项目归档材料基本要求(已通过学院发送 或 通过科研管理系统下载)
科学技术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