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技/社科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北京地区高等学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8〕698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校科技/社科科研数据的采集、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与数据应用
本次统计数据作为科研奖金发放、学院考核、科技工作年报、学校事业发展公报、学校年鉴、教育部科技/社科统计的基础数据。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科技/社科成果统计工作,明确领导职责,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及数据审核工作,对每位科研人员的成果进行全面采集和统计,严把数据质量。
二、统计范围
要求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和参加的科研活动数据,具体包括:
1、2018年公开出版的著作;
2、2018年主办和承办(协办)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学术交流情况
3、2018年获得的科技奖励;
4、2018年申请和授权的知识产权。
5、部分科技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科研活动数据。
三、统计要求
(一)各项统计要求详见附件表格及相关说明。
(二)信息分类填报
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与人文艺术学院等单位信息属于社科类科研信息采集范围,信息采集内容见附件1。
其他自然科学类学院(研究院)属于科技类科研信息采集范围,信息采集内容见附件2。
需要统计的科技平台名单及填报内容另行通知。
四、统计时间
(一)数据采集时点
各单位需严格按照附件表格1和2完成科研信息统计工作,2018年12月28日上午12点前将填报数据(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经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科技处。
(二)数据校核时间
2019年1月3日科学技术处将统计数据通过OA发送给各单位进行数据最后校核,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相关数据,并在2019年1月7日下午5点前提交最后校核数据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逾期提交的成果,学校将不予计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科学技术处,主楼A座1216室
联 系 人: 王竹君 电话:89733055
姚 彤(知识产权) 电话:89733055
王 超(科技奖励) 电话:89731986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