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实验室、各位教师:
2015年国庆节前科技处保卫处实验室安全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工程东楼西侧南端自行车棚内堆放有三个大油桶,存放材料疑似油品类实验材料,见下图。
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实验材料应存放于室内并妥善保管。
请油桶主人于10月22日前电话认领,并挪回实验室室内。
逾期未认领,责任自负。油桶将由科技处统一交由化学废液专业处理公司回收处理!
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
联系人:毛荣 电话:89733412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