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实验室):
根据教育部教技发中心函[2015]149号《关于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实验室安全氛围,建立规范化管理的科研实验室,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治、严格监督为工作重点,主要针对实验室环境卫生、危险化学品及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压力设备及气瓶钢瓶、特种设备、水电消防安全等开展检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分单位自查、学校检查和单位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1、单位自查。
即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各单位认真学习教育部《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表》的内容(见附件1,学校修订下发稿,已删除学校负责内容,仅保留学院及实验室负责内容),并按照它对本单位所属科研实验室逐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各单位自查结果形成文字报告,在2016年1月10日前上报学校科技处。
2、学校检查。
2016年1月11日至20日,学校将组织检查组对照教育部现场检查项目表的标准和规范对所有科研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检查结束后,科学技术处及时将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反馈给各单位。
3、单位整改。
各单位根据学校反馈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验室管理实际,于2016年4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学校科学技术处。学校根据整改完成实际情况,再决定是否开展复查工作。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工作,按照学校部署,认真组织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专项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2、为配合做好实验室安全建设,学校将统一制作一批实验室安全警示标识和试剂瓶标签等材料,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科研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将依据检查结果评选出优秀单位,并进行公示表彰。如有单位检查结果太差,将公示通报批评,并建议学校将结果纳入有关部门的学院党建、学院年度考核等工作考核打分结果。
联系人:毛荣(89733412,maorong@cup.edu.cn)
王超(89733746,chaow@139.com)
科学技术处
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