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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风险自查的通知

作者:毛荣  发布日期:2016-07-01 
 

各学院、研究院:

近日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京安监发【201641号文件《关于开展北京地区高校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要求各北京市高校对本校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基地和教学实验室开展风险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以正式公文形式上报市安监局和评估组。学校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和研究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学院涉危化品实验室(学校要求必须风险自查的科研平台名单见附件2所示)认真填写《北京地区高校科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风险自查表》(见附件3)并根据安监局的要求提供二级学院三级实验室层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将自查表和危化品管理制度全部汇总后,于77日上午11点之前上报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至科技处毛荣。

2、本次涉危险化学品实验室风险自查表中含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危化品采购环节、危化品使用环节、危化品储存环节等19大类,约70小项。学院应要求各科研平台指定专人负责此项自查填报工作,依据风险自查表认真收集材料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切忌未做好调查就随意勾选,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完整性。

3、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北京市还将选取十余所代表性高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危险品实验室现场评估,根据之前的经验,我校作为石油石化危险行业高校,极有可能被选做现场走访高校,请各学院和科研平台务必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希望各科研平台借助此次风险评估,主动查找制约化学品使用安全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最大限度地排除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未填报此次自查表的实验室,风险责任由所在学院和该实验室自行负责。

 

如有疑问请联系:毛荣    电话:89733412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