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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的补充通知

作者:毛荣  发布日期:2017-06-06 

各学院、各实验室:

近日,学校接到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为控制危废处置工艺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公司对于部分焚烧过程中可能存在二次污染的危废的处置工艺及设备进行了调整,现需学校各实验室在废弃物的产生和收集整理过程中进行认真分类,以下类别废物尤其需要单独存放整理:

1、溴、碘及其化学物

2NO CN-等含N元素试剂

3、所有的酸性试剂(硝酸、硫酸、盐酸、磷酸等)

此类危废均需单独分装存放,并认真做好文字标记,确保废物标识信息准确无误。如各实验室未按以上通知分类存放,将造成实验室废物现场分拣、运输、处置持续缓慢,严重影响我校废物的处置效率

请各实验室务必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