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结合北京市教委、学校近期关于安全工作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科技处联合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组织全校范围内科研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科研实验室自查:8月28日-9月1日;
2. 学校组织检查:9月4日-9月8日。
二、检查内容
1. 自查阶段,各实验室围绕水电气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特殊设备使用、卫生环境、消防设施等方面,将自查问题及整改方案(需包含整改完成日期)上报学院,学院汇总后提交给科技处。
2. 学校检查阶段,科技处将联合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对各实验室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材料提交
需提交纸质版自查记录及整改报告一份,学院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至科技处。
材料提交及问题咨询请学院与科技处左博文联系,电话89733412。
科学技术处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