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和实验室:
为保障假期我校实验室安全运行,科技处对学校的科研实验室进行技术安全专项检查,同时对各科研实验室假期安全提出工作要求。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执行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科学技术处定于2019年4月29日(周一)检查科研实验室。
本次安全专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学院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喷淋和洗眼装置维护、特种设备管理等。
二、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1、安全责任落实及事故应急预案编制
各学院(研究院)和实验室应指定安全第一责任人,放假前对本实验室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和环节组织安全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分管部门,把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假期各学院、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也应加强定期巡视,对重点部位、贵重仪器物品要重点防范。
各实验室须认真做好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及时报告保卫处、科学技术处或教务处。
2、假期危险物品管理
各实验室应切实加强对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易制毒化学品)、高压容器、射线装置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及处置。
3、假期实验室运行、封门管理
假期无实验工作的实验室,应做封门处理,封门前务必对所管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火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锁好门窗等。
假期仍需使用的实验室,实验室主任需安排好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因实验工作需要,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实验室,设备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附件1:2019年 “五一假期”前科研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日程安排
科学技术处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
2019年 “五一假期”前科研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日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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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日期 |
时间 |
学院 |
检查人 |
1 |
2019/4/29 周一 |
8:00 |
地球科学学院 |
科技处 相关学院科研管理人员 |
2 |
8:30 |
地球物理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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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00 |
石油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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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30 |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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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0:00 |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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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30 |
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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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1:00 |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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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4:00 |
化学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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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14:30 |
安全与海洋工程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