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公安部门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管理力度逐渐增大,给各位老师的采购、备案、使用、储存等带来了不便。根据国家最新行业标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GA1511-2018),我校已建成易制爆化学品小剂量存放场所,易制爆化学品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出入库登记制度、领用使用审批登记制度。科学技术处对易制爆化学品采购流程重新进行了梳理,正式采购从2019年8月26日开始,采购、领用必须通过化学品管理平台。请各位老师购买少量多次,大批量采购的订单将被驳回,原则上每天只能领用一天的量,用不完的需归还易制爆库房。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1 |
平台下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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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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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校三级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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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提交使用说明和介绍信并盖校章 |
5 |
使用说明提交给公安局,介绍信提交给供应商 |
6 |
库房管理员确认收货后,3日内采购人向公安局提交备案登记表 |
7 |
采购人通过平台申请领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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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管员确认信息,库房领取并登记出库 |
- 科学技术处
-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