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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学期开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及要求的通知

作者:王超  发布日期:2013-09-04 

各学院、研究院和实验室:

 

新学期刚开始,学校60周年校庆和国庆节也即将到来。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执行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加强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技术处、国有资产处和保卫处定于2013911(周三)全天,对各学院(研究院)的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检查。请各实验室开门接受检查,对于检查中暴露的问题,相关学院请务必按照整改通知单上内容认真整改,以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详细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各学院(研究院)和实验室应指定安全第一责任人,9月份组织一次内部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分管部门,把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校庆国庆期间各学院、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也应加强定期巡视,对重点部位、贵重仪器物品要重点防范。

三、各学院(研究院)认真做好实验室应急预案。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及时报告科学技术处、保卫处。

四、各实验室应切实加强对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易制毒化学品)、高压容器、射线装置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及处置。

五、校庆国庆假期无实验工作的实验室放假应做封门处理,封门前务必对所管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火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锁好门窗等。

六、因实验工作需要,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实验室,设备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有事请联系

 

      89733333

科学技术处  89733746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国有资产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四日

附件1

2013年下半年学期开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检查学院

检查人

2013

911

周三

上午810-940

化学工程学院

重质油国家重点实验室

新能源研究院

科技处、国资处和保卫处工作人员

相关学院科研院领导、科研秘书

后勤电工

上午940-1000

提高采收率研究院(EOR中心楼)

上午1000-1130

理学院(工程西楼、理学院A座)

下午1400-1440

石油工程学院(工程东楼、西楼)

下午1440-1520

机械与储运工程学院(工程西楼、中油大厦南楼)

下午1520-1540

地球科学学院

下午1540-1600

地球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下午1600-1700

油气资源与探测国家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