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各科研实验室:
国庆节在即,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执行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技术处和保卫处将于2011年9月29日(周四)下午两点半,对各学院(系、中心)的科研实验室进行了假期前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暴露的问题,希望有关学院认真整改,以确保实验室假期安全。
二、各学院(系、中心)和科研实验室应指定安全第一责任人,在放假前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把各类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假期各学院、各科研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也应加强定期巡视,对重点部位、贵重仪器物品要重点防范。
三、各学院(系、中心)认真做好实验室应急预案。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及时报告科学技术处、保卫处。
四、各科研实验室要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安排好国庆节期间安全值班表,同时请在放假前把值班表贴在各自门上以便遇有突发事件互相联系。
五、因实验工作需要,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实验室,设备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
六、假期无实验工作的实验室放假应做封门处理,封门前务必对所管辖区域进行认真检查,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火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锁好门窗等。
七、各科研实验室应切实加强对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易制毒化学品)、高压容器、射线装置以及高温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要做到合理配置,物尽其用,对残留及未用完的化学药品必须妥善保管,废弃物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储存及处置。
有事请联系:
科学技术处 王 超 89733412 18911226678
保 卫 处 贾会京 89733333 13371613133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