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中心):
现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详见附件1)和《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详见附件2)下发给您。
请各学院(系、中心)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通知的要求,结合自身科研创新平台的建设现状和规划,决定是否申报。
有意申报的单位,请在2011年10月24日前务必联系科学技术处科研实验室管理科。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关院系或实验室召开协调会议,并开展下一步的申报工作。
联系人:刘青 电话:89733412 电子邮箱:liuqing@cup.edu.cn
科学技术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