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京科基金字〔2023〕2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北京市基金办官网通知网址为:http://kw.beijing.gov.cn/art/2023/7/31/art_736_646090.html
一、2024年度改革调整事项
(一)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主要资助科技人员在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技术研究,优先支持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集成电路、新材料、清洁能源、高端仪器、航空航天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开展学科交叉融合研究。面上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定位于发现和培养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开展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为其尽早确定研究方向奠定基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
申请人须满足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8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且未作为负责人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方式
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如下: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
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技处添加:将申请人姓名、所在学院、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信息通过OA发送至陈玉雪。
三、申报时间
1.申请书在线撰写提交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8月21日。
请申请人于8月21日前在申报系统撰写、提交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通过OA发送至学院审核。联合申报项目需在申请阶段签订联合申报协议(附件3)。
2.审核修改时间
(1)学院初审截止时间8月28日。
学院在此时间内重点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或需要退回修改的,请学院通过微信工作群反馈至科技处。
(2)学校审核时间
2023年8月28日至9月6日。
学校将审核结果通过微信群反馈至学院。被学校退回修改的,请申请人重新通过OA发送至学院,学院审核通过后反馈至科技处。
3.学院报送推荐公函时间
本学院所有申报项目审核通过后,请于2023年9月7日12:00前将学院推荐公函(附件4)通过OA同时抄送至学院科研领导和科技处。
4.依托单位提交申请书
2023年9月7日14:00至2023年9月8日12:00。
学校将在此时间内统一将电子申请书提交至市基金办。
四、注意事项
1.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申请者保证”栏目,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合作单位做好沟通工作,确保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知晓并同意参与项目研究。申请项目如获资助,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和任务书的签字、盖章手续,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任务书,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2.请学院注意审核本单位提交项目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名称及附件材料等信息,确保上述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五、联系方式
如有不明事宜,可与科学技术处联系。
学校科技处联系人:陈玉雪 89735032
林青国 89739013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联系人:李澳、孙美迦、邢芳
联系电话:010-66155774、010-63971053、010-66161522
电子邮箱:bjnsf02@kw.beijing.gov.cn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8858681、010-58858689、010-58858680、010-58858685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附件:1.2024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2.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指南(2024年度)
3.联合申报协议模板
4.申报项目学院推荐公函
科学技术处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