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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经市委宣传部批准,启动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专项课题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专项课题申报和评审立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聚焦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聚焦关系全局、事关长远的重大改革举措,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重大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供坚实学理支撑。

本次专项课题同时作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按照《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工作细则(修订)》《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项目级别、结项成果形式和资助力度

本次申报立项课题项目级别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或专著

以系列论文结项的,限报重大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资助金额为30万元,鉴定结项时在中央“三报一刊”、学术类核心期刊等报刊媒体发表论文须达到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

以专著结项的,可报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以完成进度在80%以上的专著书稿申报,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不安排课题资助经费,项目完成研究、通过成果鉴定后集中安排出版,并给予全额出版资助,同时鼓励研究期间在中央“三报一刊”和学术类核心期刊等发表阶段性研究成果。

三、申报要求

1.选题要求。申请人须按照选题指南(附后)规定的选题申报,原则上不能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明显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题目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以系列论文结项的,申报时应着重论证对选题所涉问题的持续关注、前期研究基础、学术创新价值和可能取得的研究突破,详细说明系列论文拟定题目、内容及时间安排,阐述系列论文之间的逻辑关系和研究方法路径。

以专著结项的,申报时应提交完成进度在80%以上的专著书稿(一般不少于15万字),书稿应观点正确、论述严谨,已在体系化研究、学理化阐释方面作出有益探索;在申报材料中概述专著的主要观点、研究方法、学术创新、学术价值等,重点阐述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思想观点、重大战略部署、重大改革措施修改完善的计划。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5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后发现,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同时取消5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资格条件

凡符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具备申报相应级别项目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通过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本次申报对各单位不设限额。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课题并选择1种结项成果形式申报,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承担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申报。不受理已公开出版的专著,为改编、增编、删减、修订、重印等进行的申报。

五、申报时间安排

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于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7日开放(https://keti.bjsk.org.cn/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在此期间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申请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于10月31日前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可扫描申报系统首页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支持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联系人:林青国 89739013



 科学技术处

2024年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