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及相关教师:
现将科技部发布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氢能技术”等7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精神,现将相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1、指南内容需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在“公开公示-申报指南”菜单栏中查阅(指南下载后显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水印标记,切勿随意转发)。
2、本次重点专项包括:
(1)“氢能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2。
(2)“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7。
(3)“储能与智能电网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207731、68207706。
(4)“可再生能源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8。
(5)“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08。
(6)“交通载运装备与智能交通技术”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67。
(7)“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68104492。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8:00至7月28日16:00。进入答辩评审环节的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科管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学校本项工作安排如下:
(1)需要开通账号的教师请与科技处联系,同时通过OA报开通信息(见附表1)。
(2)有意申报的学院和教师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意向通过OA报科技处(见附表2)。
(3)科技处将于填报受理期内为项目申请人创立申报项目,项目申请人需按科技部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在7月24日16:00前完成系统填报。
4、请相关学院及时详阅申报要求及申报指南,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做好项目申报的筹划和组织工作。
若有不明事宜,请与科学技术处联系;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王祎、韩晶玉,电话:89733253。
科学技术处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