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首页» 通知公告» 项目类

项目类

项目类

关于2017年度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打造研究和弘扬国学的学术高地与高端交流平台,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经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批准,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贵州省社科规划办”)与贵阳孔学堂文化传播中心(下称“贵阳孔学堂”)共同出资,设立“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国学单列课题”(下称“国学单列课题”)。该课题重点资助对国学发展起促进作用的基础理论问题研究,是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省社科规划课题具有同等学术地位。现就做好贵州省2017年度国学单列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请对象原则上应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院校,省级(含)以上社科院等国内重点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包括退休科研人员)。境外知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专职科研人员经审查资格合格也可申报。
二、相关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贿赂评审专家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如果立项,一律撤项并公开通报。
(二)课题申请人填报的前期研究成果,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应能查询到,不得填报刊载层级较低、待发表的成果。凡填报不实或填报待发表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
(三)课题一经立项,随即签定合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四)一个课题原则上只能有一位课题负责人。多人参与申报的课题,应明确一位课题负责人,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明确负责人或填报多位负责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国学单列课题,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国学单列课题的申报。
2、在研的国学单列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国学单列课题。
3、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国学单列课题的申报,在研国学单列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项国学单列课题的申报。
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学单列课题。
5、凡在内容上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三、材料报送
(一)各单位申报时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书》和《活页》纸质稿原件一式六份。计算机填写,A3纸(29.7*42厘米),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稿一份,须与纸质文本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二)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 6 13日。
 
联系人:林青国
电话:89733253
科学技术处
20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