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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文化部公共文化研究基地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项目招标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是北京市正式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是文化部公共文化研究基地,以服务于北京市文化建设顶层设计为宗旨。文化研究院自2012年成立以来,凭借独具特色的办院理念和运行模式,打造以文化政策咨询为特色的学术型智库。

  在广泛、公开征集选题和专家投票的基础上,文化研究院2016年度重点研究项目和一般研究项目已产生,现正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
  二、课题指南
  (一)重大项目
  1.“十三五”时期健全文化产业发展体系研究
  2.我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协调机制建设研究
  3.大数据、智慧城市与互联网治理研究
  4.新发展理念下北京的国家文化中心顶层设计研究
  5.北京公共文化服务的区域特色与资源整合研究
  6.北京“苏式”建筑遗产及其文化空间研究(1949-1959
  7.
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的问题现状与协同对策研究
  8.
北京大型体育场馆赛后运营模式的国际比较研究
  (二)一般项目
  1.综合文化设计作为中国经济、“中国制造”突破路径的发展战略研究——以成都经验为例
  2.当代中国大众莎士比亚与经典戏剧大众化现象研究
  3.公共艺术介入北京社区文化建设研究
  4.新世纪以来欧洲主流媒体中的北京城市形象研究
  5.新时期初期北京地区先锋文艺活动研究(1978-1980
  6.近代京津城市空间变迁的比较研究(1860——1928
  三、招标对象
  面向海内外各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社会科学研究院等。以单位名义进行投标,可多单位联合投标,但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每个招标项目只确定一个中标者,最终立项14个课题。重大项目可申请资助金额最多为25万元,一般项目可申请资助金额最多为10万元。
  五、资格要求
  ()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领域拥有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学术资源;
  2.设有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
  3.能提供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
  ()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重大项目设首席专家一名,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学风优良,责任心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能够实际组织和领导课题研究。
  2.首席专家要组建与课题紧密相关的研究团队,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丰富的、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3.在研的国家级、各部委研究项目,可作为子课题纳入本招标项目研究;不可将本招标项目纳入其他任何项目。
  六、投标要求
  1.投标者要按照《投标书》(见附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前沿,特别要说明同类课题的研究状况,避免重复研究。课题论证强调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力求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
  2.投标者要根据课题研究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预算。
  七、工作要求
  1.对于立项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年度工作简报和成果要报、成果署名形式、最终成果出版等,本院具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中标者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执行,具体文件请参见研究院网站中“关于项目管理的规定(修订版)”。
  2.研究院崇尚科学严谨务实的学风,凡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已经中标的一律撤项;若作为本课题研究成果汇报的,本院授权法律顾问处理。
  3.选定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八、时间安排
  1.投标人可登录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网页下载《2016年度重大(或一般)项目投标书》及相关材料。《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请于2016229日前报送以下材料至科技处,(1)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以及投标书word格式电子版;(2)投标材料《汇总表》电子版,内容包括首席专家、责任单位、所在省市、课题名称、涉及学科、招标选题序号、子课题负责人姓名、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姓名和单位;


  联系人:林青国
  联系电话:89733253

科学技术处

20161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