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工作已经启动,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院(研究院)可向学校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1个、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无合适人选(团队)可暂不推荐。推荐条件和要求见教育部通知(详见通知链接),我校可向教育部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2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不超过1个。
2.拟推荐对象至少需要填写相应《推荐表》第一和第二栏目,各学院(研究院)在1月19日前将《学院推荐公函》以及《推荐表》电子及纸质版1份报送科学技术处。《推荐书》模板见通知链接,《推荐公函》见附件。
3.科学技术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择优确定学校推荐对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被推荐对象填写完整的《推荐表》。
4.正式完整《推荐表》电子版需在1月25日前提交至科学技术处审核。科学技术处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于1月26日统一报送教育部科技司。
科学技术处联系人:李湘萍
电话:89735032
科学技术处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