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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对外合作交流活动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对外合作交流活动基金主要是支持科研人员申报国际学术交流会议。为做好2017年度该项基金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承担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在会议的组织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中担任重要职务,学校为会议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
2.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1-201812月。
3.会议举办地应为北京(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可在天津或河北举办)。
4.应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境内外知名专家与会做报告。
二、申请流程
项目申请分为电子申请和纸质申请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电子申请书
1.申请人撰写
申请人于2017911后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https://web.bjnsf.org/bjnsfweb/login.jsp),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请于101616:00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如有会议通知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会议批件等材料,应作为附件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2.学校审核与提交
学校对本单位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学校重点审核申请项目是否设置圆桌形式的前沿讨论会独立单元,及对本领域优势团队、研究现状和前沿方向讨论的计划安排情况。
审核时间:2017911日至1018
学校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时间:201710199:00
(二)纸质申请书
1.打印申请书
打印纸质申请书时间1020日至1024日。
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
2.学校报送纸质申请书
科学技术处于20171025统一报送纸质申请书到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3.纸质申请书要求
纸质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原件是指经单位签字盖章后并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的纸质申请书。如有附件材料,其纸质版应同申请书一并提交。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无北京市自然基金系统登陆账号或登陆密码忘记,请联系科学技术处申请开通或重置密码。
2.为确保申报成功,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须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提交材料。
3.其他相关要求详见北京市基金办通知,相关链接如下。
联系人:李湘萍   
联系电话: 89735032
科学技术处接收材料地点:新综合楼A1204房间
相关链接: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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