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我校科研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 避免各类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自即日起,凡我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均须在立项之前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审查,请各相关学院(研究院)和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
一、项目负责人是科研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组是科研项目安全实施的主体。在科研项目申报过程中必须认真分析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性设备及危险性工艺等各项风险,针对安全风险制定防范措施、预防或减少风险的发生,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科研项目立项前,项目负责人需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审查表》,并提交给所在学院(研究院)审查。提交项目立项申请时,将学院(研究院)审查后的评估审查表扫描件与合同书、任务书等材料一并上传科研系统。
二、各相关学院(研究院)须成立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小组,针对科研项目从申请到组织实施的各个阶段,开展安全风险全流程评估和监管。
三、对于正在开展的科研项目,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进行认真评估及审查,对发现的安全风险点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须停止项目研究,并如实向科技处递交报告(详细描述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科研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审查表》(下载地址:科研系统—科研办公—文件下载)
科学技术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