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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郭佳  发布日期:2015-05-29 
各教师:
北京市专利资助金2014年度申报工作已经启动,此次申报工作程序与往年差别较大。请各位教师务必按要求及时申报。
一、资助条件
1. 专利的第一权利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大学 (北京)
2. 专利从未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过专利权的转让变更请求
二、资助标准
中国授权专利(授权公告日:201411日至20141231日)
资助项目
单位申请
资助条件
授权发明
申请费
1500/
 
代理费
1000/
委托外地代理机构的不予资助
第七年年费
第八年年费
每年不超过500/
12006年发明申请案在2014年缴纳第8年年费的
22007年发明申请案在2014年缴纳第7年年费的
3、仅限符合以上两个年度条件的案件,其余年度年费不在本次资助范围内
授权实用新型
申请费
150/
 
 
国外授权专利(授权公告日:201411日至20141231日)
资助项目
单位申请
国外授权发明
获得美国、日本、欧洲发明专利授权
不超过2万元/国家,每件专利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
获得其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不超过1万元/国家,每件专利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
 
三、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资助项目
须提交专利材料
备注
发明专利
申请费资助
《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代理服务费资助
《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1、已授权专利的代理服务费,需与专利申请费一并申报,不得单独申报。
第七、八年年费资助
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网站(www.sipo.gov.cn/zljs/xxcx/
专利检索与查询界面打印的“收费信息页”
 
授权实用新型申请费
《授权专利证书》复印件
 
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
香港标准专利申请费用资助
香港知识产权署颁发的批予标准专利证书复印件
1、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资助只资助专利申请费用。
2、代理服务费用与年费不予资助。
澳门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
澳门经济局颁发的专利注册证复印件
台湾地区发明专利申请费用资助
台湾智慧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国外授权发明
专利资助
1.专利证书复印件、授权公告首页复印件
2.授权公告首页及其著录项目的中文译文
3.其它材料或文件
 
      
注意:
1、凡委托与学校合作的六家代理机构办理的专利,由代理机构负责汇总表格中相关文件。
2、老师自行向专利局提交的专利,以及因特殊原因委托过“非学校招标代理机构”办理的专利,老师需按要求向三友公司提供全套文件电子版。
3、根据政策要求,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作为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一次申请,遗漏不补。
四、资助金管理和使用
1、资助金必须专款专用。专利资助金主要用于专利项目研发、申请、推广等,不得挪作他用。
2、发明人提供的文件应当完整、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其他弄虚作假,骗取或套取专利资助金的行为,一经查实,除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回已拨付的专利资助金外,还将被取消三年申请专利资助金的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申报时间
    本次资助工作由“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办并向北京代办处提交相关材料,负责文件汇总、统一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通过项目及纸件装订。
请我校老师于610之前将申报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1、代办单位: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300800-679
咨询邮箱:sy@sanyouip.com
QQ交流群:398582872
2、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郭佳,姚彤
联系电话:010-89733055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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