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中心发明人:
为了进一步落实《昌平区科技创新支持政策》精神,根据北京市对“专利示范单位”的扶持政策及昌平区知识产权局工作安排,现对我校作为第一发明单位的、属于2012年度内的国外申请专利及国内外授权专利,进行费用资助和授权奖励的申报工作。
1、请发明人按照《申报文件须知》(附件)要求,将所申报的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汇总到院系,由院系秘书生成申请表和汇总表。汇总表打印后加盖院系公章,连同纸质文件一同递交科学技术处的成果科,将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成果科邮箱。
2、申报截止时间:7月2日
联系人:姚彤
电 话:89733055
邮 箱:yaotong@cup.edu.cn
科学技术处
2013年6月24日
附件:
申 报 文 件 须 知
一、 发明专利代理费资助(每件2000元)
1、 发明专利代理费资助申请表(院系);
2、 发明专利申请代理费资助汇总表(院系);
3、 发明人提供《专利受理通知书》;(申请日须在2012年度内)
4、 发明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收据;(与受理通知书对应)
5、 与代理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校方提供);
6、 发明人提供支付代理费用发票;(发票金额必须大于申请金额)
二、 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资助(每件1000元)
1、 实用新型专利代理费资助申请表(院系);
2、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代理费资助汇总表(院系);
3、 发明人提供实用新型《专利受理通知书》;(申请日期必须在2012年内)
4、 发明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收据;(与受理通知书对应)
5、 与代理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校方提供);
6、 发明人提供支付代理费用发票;(发票金额必须大于申请金额)
三、 国际专利申请费资助(国际阶段申请费8000元/件,国家阶段申请费5000元/国/件,共5国)
1、 国际专利申请费资助申请表;一项专利一张申请表;
2、 国际专利申请费资助汇总表(院系);
3、 发明人提供PCT国家阶段受理通知书、国际申请号和国际申请日通知书;
4、 发明人提供申请文件中的《说明书摘要(中文)》
5、 发明人提供相应国家的受理通知书;
6、 发明人提供国际检索报告;
7、 发明人提供PCT 《关于缴纳规定费用的通知书》;
8、 发明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收据;(与受理通知书对应)
9、 发明人提供代理机构代缴费用凭证,或其他官方寄送的发票和明细账单。
四、 国际专利年费资助(一次性年费资助5000元/国/,共5国)
1、 国际专利申请费资助申请表;一项专利一张申请表
2、 发明人提供相应国家的授权证书;
3、 发明人提供国际专利年费缴费凭证、代理机构代缴费用凭证,或其他官方寄送的发票和明细账单。
五、 发明专利授权奖励(每件5000元)
1、 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院系);
2、 发明专利授权奖励汇总表(院系);
3、 发明人提供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度内);
4、 发明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年费”收据;(与受理通知书对应)
六、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奖励 (每件1000元)
1、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院系);
2、 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奖励汇总表(院系);
3、 发明人提供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书;(授权公告日为2012年度内)
4、 发明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年费”收据;(与受理通知书对应)
七、 国际专利授权奖励(一次性奖励5000元/国/,共5国)
1、 国际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一项专利一张申请表)
2、 发明人提供相应国家的授权证书;
3、 发明人提供国际专利年费缴费凭证、代理机构代缴费用凭证,或其他官方寄送的发票和明细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