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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H1N1型流感知识
[ 发布日期:2009-06-11  ]


一、流行病学
1、2009年05月05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4日警告,目前温和的甲型H1N1流感(前称猪流感)或会爆发第二轮感染潮,其“复仇性”袭击会更致命。
2、根据过往所有流感大流行纪录,疫情有两个阶段,首阶段通常非常温和,但在秋冬季的第二阶段会变得非常严重。

二、病原体
甲型H1N1流感病毒属于正粘病毒科,甲型流感病毒属。
典型病毒颗粒呈球状,直径为80 nm~120 nm,有囊膜。
囊膜上有许多放射状排列的突起糖蛋白,分别是血凝素HA、神经氨酸酶NA 和M2蛋白。
甲型流感病毒分为不同亚型。迄今甲型流感病毒HA有16个亚型(H1-H16),NA有9个亚型(N1-N9)。
单股负链RNA 病毒,由大小不等的8 个独立片段组成。
8个片段分别来自古典型北美系猪流感病毒欧亚系猪流感病毒禽流感病毒人流感病毒
甲型H1N1流感病毒是一种新的重配的病毒、人群普遍缺乏免疫力。

三、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
目前主要为感染流感病毒的病人或携带病毒的未发病的人。

呼吸道传播,飞沫传播或气溶胶(存在争议),直接接触或间接接触传播。

人群普遍易感。

四、潜伏期和传染期
潜伏期一般7天以内。

因此在进行感染来源调查时调查发病前7天的情况;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天。

传染期为发病前1天至发病后7天。

因此调查密切接触者时为病例发病前1天至隔离治疗前或死亡前所密切接触的人员。

五、临床表现
1、甲型H1N1流感与普通流感相似,包括发热、咳嗽、咽痛、全身疼痛、头痛、肌肉关节疼痛、寒颤和疲劳等,有些还会出现腹痛或腹泻部分患者病情可迅速进展,来势凶猛、突然高热、体温超过39℃,甚至继发严重肺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肺出血、胸腔积液、全血细胞减少、肾功能衰竭、败血症、休克及Reye综合征、呼吸衰竭及多器官损伤,导致死亡
2、体征:肺部体征常不明显,部分患者可闻及湿罗音或有肺部实变体征等。
3、预后:人感染猪流感的预后与感染的病毒亚型有关,大多预后良好;而感染H1N1者预后较差,病死率约为6%。
4、外周血象:白细胞总数一般不高或降低。重症患者多有白细胞总数及淋巴细胞减少,并有血小板降低;
5、胸部影像学:合并肺炎时肺内可见片状影像。严重病例片状影像范围广泛。

六、病例分型
1、医学观察病例:曾到过猪流感疫区,或与病猪及猪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1周内出现流感临床表现者。列为医学观察病例者,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根据病情可以居家或医院隔离)。
2.疑似病例:曾到过疫区,或与病猪及猪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也可流行病学史不详),1周内出现流感临床表现,呼吸道分泌物、咽试子、痰液、血清H亚型病毒抗体阳性或核酸检测阳性。
3.临床诊断病例:被诊断为疑似病例,且与其有共同暴露史的人被诊断为确诊病例者。
4.确诊病例:从呼吸道标本或血清中分离到特定病毒;RT-PCR对上述标本检测,有猪流感病毒RNA存在,经过测序证实,或两次血清抗体滴度4倍升高,可确诊为人感染猪流感。

七、病例的诊断与报告
根据卫生部下发的《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
医学观察病例:目前主要的报告病例,曾到过甲型H1N1流感(猪流感)疫区,或与病猪及甲型H1N1流感患者有密切接触史,1周内出现流感临床表现者。
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
确诊病例

八、4月30日卫生部公告:
1.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2.将甲型H1N1流感(原称人感染猪流感)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3.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时2小时内通过国家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报告疾病类别选择“甲型H1N1流感”。
4.通过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事件调查处理和病例个案信息报告。
医学观察病例:参考《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感防控及有效应对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工作的通知 》中的要求.

九、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于前来就诊的流感样病例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
(一)是否在发病前2周内去过美国或墨西哥;
(二)是否在发病前1周内接触过来自于美国或墨西哥的发热病人;
(三)是否在发病前1周内接触过猪,或访问过养猪或屠宰猪的场所。
 当医务人员发现具备流行病学史的流感样病例,医院应立即填写《具备流行病学史的流感样病例登记卡》,并在2小时内报告辖区疾控中心;
辖区疾控中心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采集咽拭子标本,在核实后2小时内电话报告市疾控中心并将标本送至市疾控中心,在6小时内应完成初步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报告时限与报告对象同样适用于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

十、调查内容包括:
病例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国籍
居住地及家庭背景:具体地址、联系方式、家庭成员。
发病和就诊经过、临床表现、临床辅助检查、诊断和转归情况。
暴露史:发病前7天的接触史,包括类似病人、旅行史、猪、养猪场/屠宰场、职业暴露史、交通工具乘坐情况。
密切接触者情况:发病前1天至隔离治疗或死亡前与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

十一、病例管理
医学观察病例者、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应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地坛医院和佑安医院)进行隔离治疗,治疗后症状体征消失3天可出院。
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病例者、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要分开管理。
所有相关医疗机构应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以及医务人员和病例的个人防护。

十二、密切接触者管理
按照以下判定标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判定。
1.1   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甲型H1N1流感病例发病前1天至隔离或死亡期间,与其存在流行病学关联,包括与其共同生活、居住或诊治过病例等;暴露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分泌物或排泄物;或暴露于其分泌物或排泄物污染的环境。
1.2   现场流行病调查人员根据调查情况确定的其他密切接触者。
1 、按照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原则,对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登记,
2、对密切接触者进行7天医学观察。隔离地点和方式根据指挥部的要求执行。
3、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随访,每日测量体温和健康询问,做好登记。
4、对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在采取有效防护条件下,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

十三、应急监测
若发生省级农业部门确认的动物猪流感H1N1疫情;
接壤的国家或地区发生猪流感H1N1动物或人间疫情;
出现人感染猪流感确诊病例时,应启动相关地区的猪流感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具体的启动条件、监测范围、监测对象、监测时限和监测方法由上级部门决定

十四、风险沟通
1.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针对大众和媒体进行风险沟通,避免造成社会恐慌。
2.有计划地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把开窗通风、锻炼身体、勤洗手等健康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积极倡导呼吸道疾病患者不要带病坚持工作或学习。

十五、院内感染控制
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应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
医院应严格进行院内感染控制,合格布局,设置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清洁区,规范处理医疗废物,同时应对病人污染或可能污染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有条件的医院应启用负压病房,将疑似、临床和确诊病例分病房管理。
医务人员和参与疫情现场处置的人员应采取个人防护。

十六、其他控制措施
1.达菲(奥司他韦)和扎那米韦可用于暴露前和暴露后的预防性服药,应在医生和专家指导下进行。另外,板兰根、大青叶等中药也有抗病毒功效。
2.当地发生甲型H1N1流感流行时,应减少或取消公众集会,必要时可依法采取学校停课、工厂停业等措施。
3.来自疫区的飞行器等其它交通工具的乘客或乘务人员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者,应立即在有防护的情况下,送至指定医疗机构隔离治疗,同时建议尽早使用抗病毒药物。对乘坐同一交通工具的其他人员转移至邻近的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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