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报销比例及计算方法
身份
报销类别
报销比例
备注
学生、退休人员
甲类(1类或无自付)
90%
1. 医事服务费
【门诊】
一级及社区 报19元
(40元以上报20元)
二级医院 报28元
(50元以上报30元)
三级医院 报40元
【急诊】
一级及社区 报39元
二级医院 报48元
三级医院 报60元
(注:特需门诊及超过100元的医事服务费完全自费)
2.3000元的计算方法
每次票面总金额-医事服务费(挂号费)-药费(扣除有自付、全自付部分金额)-检查费(扣除有自付、全自付部分金额)=累计3000得数
乙类(2类或部分自付)
1.药费=(全额×95%)×90%
2.检查费=(全额×92%)×90%
3.≧500元的大额材料费=(全额×70%)×90%
丙类(3类或全自付)
0%
在职教职工
80%
1.药费=(全额×90%)×80%
2.检查费=(全额×92%)×80%
3.≧500元的大额材料费=(全额×70%)×80%
退休超三千
95%
1.药费=(全额×95%)×95%
2.检查费=(全额×92%)×95%
3.≧500元的大额材料费=(全额×70%)×95%
在职超三千
1.药费=(全额×90%)×90%
离休、新102人员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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